元朝的失败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吏治问题。这也是为什么朱元璋称帝后,何以对腐败问题那么绝对、冷血的原因。
明承元制,后一个学习前一个朝代很正常的事情
生活在元朝最底层的朱元璋,和他那个时代的百姓完全一样。一方面身经贪官污吏的蹂躏,一方面又听到诸多口口相传的“官场丑事”。和所有百姓一样,朱元璋对贪官污吏也带着仇恨。他也深知“吏治不修一切白搭”乃至理名言,如果真能填补肚子,哪怕是似饿非饿的状态,只要有一线生机,朱元璋也不会造反。
造反啥时候都是一件危险的营生。
那么,元朝在吏治问题上真的一无是处吗?很显然这有些不公平。至正五年(1345年)十月,顺帝派出24名官员前往全国各地十道、两行省,被称为“奉使宣抚”,其本质上和朱元璋时期派出的“巡按御史”性质上是一样的。
朕自践祚以来,至今十有余年,托身亿兆之上,端居九重之中,耳目所及,岂能周知?故虽夙夜忧勤,凯安黎庶,而和气未臻,灾眚时作,声教未洽,风俗未淳,吏弊未祛,民瘼滋甚,岂承宣之寄!纠劾之司,奉行有所未至欤?若稽先朝成宪,遣官分道奉使宣抚,布朕德意,询民疾苦,疏涤冤滞,蠲除烦苛。体察官吏贤否,明加黜陟,有罪者,四品以上停职申请,五品以下就便处决。民间一切兴利除害之事,悉听举行。《元史·顺帝四》
从这份诏书中,元惠宗解释了为何派“奉使宣抚”的原因:自己身处皇宫,虽然每日勤勉,但真实情况如何我也不清楚,特别是吏治问题。所以,我派遣“纠合官员”巡查天下。当然,巡查天下自古有之,很明显,这是“附会汉法”。
“奉使宣抚”和明朝的“巡按御史”有着直接继承关系,一方面“代天巡查”有了;另一方面对官员处罚更加明确,即“奉使宣抚”可以对四品以上有“处罚建议权”,五品以下可以就地处决。“奉使宣抚”的权限比明朝朱棣正式开展“巡按”后要大。
同时,惠宗、脱脱对地方一把手也非常重视。至正七年(1347年),他从台阁名臣中选择26人为郡守县令,而这些人大部分都是汉臣。
面对危险元惠宗下了罪己诏
元惠宗、脱脱又将自元世祖开始的各种关于吏治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整理,希望做到“有法可依”。在将近一年的修撰过程中,蒙古贵族和汉臣进行了激烈争论,博弈的结果是对许多条文都进行了删改。总之,至正新政的结局和元朝的“儒家化”一样,一直在路上走着,而且还不时地停下来转回去再转回来继续前行。
但问题是,自然灾害和农民起义却不会等你把统治阶层内部权力斗争完成了再来找你。元惠宗继位前,元朝的农民起义就经常发生。面对自然灾害问题、吏治问题、农民起义问题。惠宗一朝首先承认因为饥寒民贫,老百姓不得不造反,因此主张招抚为主、剿灭为辅。另一方面,为了体系自身统治的“合理合法”,至正五年(1344年)三月元惠宗下罪己诏向全国道歉。
天灾流行,积雨害稼,河失故道,民罹其殃,山东、河南尤甚。朕夙夜忧惕,靖思其由,皆朕非德所致。诸方盗贼窃发去处,限二十日悔过赦之;前所免租外,被灾者全免之,已入者准下年之数。
元惠宗也并非说说而已,面对灾害确实进行了赈灾。当时,元朝赈灾主要依靠的是常平仓和义仓。其中义仓数量比较大。镇江有96所。杭州、镇江、嘉兴、常州、松江、江阴六地的义仓粮食可以赈济灾民57万户。
可以说,“至正新政”中前期,农民起义之所以没有大起,对于救灾设施的布置是有很大作用的。
但问题是,当黄河大灾发生,贾鲁大治河灾的时候,大量人群聚集,在吏治大问题催动下,竟然出现了推翻元朝的红巾军大起义。
这不能不说:许多问题不是你下决心就可以做对的事情,方向正确的前提下,坚强的执行力、果断的决心、吏治精练清廉能干比方向更重要。
与其下“罪己诏”这种骗小孩儿的东西,倒不如实打实地做事。面对肚子和性命问题,一份“罪己诏”能管啥用?人们需要的是实打实的东西。但在统治阶层的享乐需求下,又有几人真的会真心赈灾、真心做事儿。
最终,元朝灭亡,大明兴,两个半世纪后,崇祯也在罪己诏中迎来了李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