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系列-49】
清朝的科举制度始于顺治二年(1645年),也就是清朝入关后的第二年。彼时清朝还没有完全统一中原及南方地区,所以首次的科举只在直隶、河北、山东等几个北方省份举行。
刚在内地站稳脚跟就急于推行科举,这体现了清政府求贤若渴的迫切心情。
清朝的科举大体上延续了明朝的制度,全国性的科举考试主要分乡试、会试、殿试三个环节,通常每三年举行一次。考试的年份被称为大比之年。
分发试卷▲
乡试是秀才考举人的考试,也是这三个考试中最关键的一环。只有考上了举人,学子们才算真正上岸,进入了士大夫阶层,有了当官的资格,并可免除一家人的徭役。
乡试在各省省会的贡院举行,主考官由皇帝亲自指派,级别非常高。因考试时间一般是在农历的八月,故乡试也称“秋闱”。
乡试考中之后就是举人了,就有了下一步参加会试的资格。会试是在乡试次年的春天举行,故会试又称“春闱”。
会试一般在北京顺天府的贡院进行,应试者是全国各地的举人。清政府会给举人们发放考试的费用,并由专车接他们进京应试。专车上插着杏黄旗,沿途有官府接待,还是蛮威风的。
贡院▲
会试考试后中榜的,称为贡士,接下来就是要参加殿试了。正常情况下,贡士参加完殿试后都会被皇帝赐予进士的称号,殿试只是给这些考生排个名次,不会有人被淘汰。所以,贡士其实就是“准进士”了。
进士共分为三等,也叫三甲。头甲也叫鼎甲,只有三人,第一名是状元,二、三名分别是榜眼和探花,头甲三人赐“进士及第”的称号;二甲按名次取若干人,赐“进士出身”;其余人都划入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一个人参加完殿试之后,基本上科举生涯就算结束了,等着分配工作就行了。因殿试不做淘汰,清朝时在会试之后、殿试之前还会给贡士们安排一次复试,主要是核对笔迹和行文风格,以防止有替考或其他舞弊情况发生。
状元牌匾▲
考中进士的人,刚开始一般都会留在朝廷中枢的各部门工作,直接去地方任职的比较少。头甲的三人都会入翰林院,状元一般任修撰,榜眼和探花任编修;
二甲、三甲的进士还要再进行一次考试,叫朝试。朝试考得好的也可以进翰林院,任庶吉士,其余则分配去其他部门。
翰林院的主要工作是起草文书、修国史等,对理论水平要求很高。虽然翰林院没什么实权,但军机大臣、各部尚书等朝廷重臣大部分都出自翰林院,没有翰林院的工作经历是很难得到皇帝重用的。
翰林院▲
考上进士的大多可以在中央做官,外放到地方的话官职也不会低。但大部分举人是考不上进士的,这些人只能等待吏部的选官,一般可以做个县令、县丞或小京官,发展前途不是很大。
尽管如此,能考中举人的已经是凤毛麟角了。像直隶、江浙这样的科举大省,每次乡试,举人的录取名额也只有120人左右,其他省份则只有几十个名额而已。举人的录取率在5%左右,比现在考上个985大学要难多了。
有人可能会说,那不对啊,985大学的录取率没到5%。但是,参加高考的门槛比过去乡试的门槛要低得多。现在有个高中毕业证就可以参加高考,而过去参加乡试的人是从秀才中选拔出来的,不是所有的秀才都可以参加乡试。
皇榜▲
秀才参加乡试前,要先通过本省的科考。科考成绩为一等或二等,或者三等的前十名(小省前五名),才能获得乡试的资格。
而对很多读书人来说,能考上秀才已经很不容易了。在成为秀才之前,他们要先参加县试、府(州)试和院试这三级地方性考试,都通过了才能获得秀才资格。
能考上秀才的,已经是读书人中的优等生了。有些人考了一辈子连个秀才都没考上,一把年纪了也只能称童生,这并不稀奇。
所以,获得了乡试资格的秀才,已经是优中选优了,基本没有打酱油的,乡试的竞争能不激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