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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惠卿与王安石握手言和的两封信——兼谈吕惠卿与王安石关系嬗变

最近翻阅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四库笔记小说丛书》,于宋人魏泰《东轩笔录》中得吕惠卿与王安石握手言和的两封信,兹公布如下:

《吕惠卿致王安石书》

 “惠卿启:合乃相从,疑有殊于天属;析虽或使,殆不自于人为。然以情论形,则已析者,宜难于复合;以道致命,则自天者,讵知其不人。如某叨蒙一臂之交,谬意同心之列,忘怀履坦,失戒同巇。关弓之泣非疏,碾足之辞未已,而溢言皆达,勃气并生。既莫知其所终,兹不疑于有敌。而门墙贵善,数移两解之书;殿陛对休,亲奉再和之诏,固所愿也。方且图之,重罹苦块之忧,遂稽竿牍之献。然以言乎昔,则一朝之过,不足害平生之欢;以言乎今,则八年之间,亦将随数化之改。内省凉薄,尚无细故之嫌;仰揆高明,夫何旧恶之念。恭惟观文特进,相公知德之奥,达命之情,亲疏冥于所同,憎爱融于不有。冰炭之息,豁然傥示于至恩;桑榆之收,继此请图于改事。侧躬以待,惟命之从。”

《王安石复吕惠卿书》

“安石启:与公同心,以至异意,皆缘国事,岂有他哉。同朝纷纷,公独助我,则我何憾于公。人或言公,吾无预焉,则公亦何尤于我。趋时便事,吾不知其说焉;考实论情,公亦宜照于此。开谕重悉,览之帐然。昔之在我,诚无细故之疑;今之在我,尚何旧恶足念。然公以壮烈,方进为于圣世,而某蘭然衰疾,将待尽于山林。趋舍异事,则相煦以湿,不若相忘之愈也。趋召想在朝夕,唯良食自爱。”

吕惠卿、字吉甫,号恩相。《宋史》作晋江人;清乾隆《泉州府志》作南安人;其同母弟吕温卿所作《昌惠卿公字吉甫墓志铭》(以下简称墓志铭)则自云“祖居(晋江)曾埭,迁居南安县杨山之左,(惠卿)为家不归,而终于其地。有子仍住曾埭。”①宋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历官参知政事。卒谥文敏。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小字獾郎。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宋庆历进士。位至宰相。初封舒国公,改封荆国公,世称荆公。卒谥文。

这两封信的写作时间,史无明载。魏泰仅交代时“惠卿服除,荆公为宫使居钟山。”

查吕惠卿“丁忧守制”有两次:

一次在熙宁三年九月。是月,“以曾布为崇政殿说书,同判司农寺。……吕惠卿遭父丧去职,安石遂荐布代之。”②斯时,王安石在朝为相,不居钟山。

另一次为其母杨氏持服。据吕惠卿函中“重罹苦块之忧”、“恭惟观文特进”(王安石赠“特进”,事在元丰三年[1080年])、“以言乎今,则八年之间”(自熙宁八年(1075年)王、吕失和起往后推算)等语,推断吕惠卿“服除”当在元丰五年,此时王安石正“为宫使(以尚书仆射衔充任集禧观使)居钟山”。是时,吕惠卿守制三年届满,寓京师汴梁朝请候召,以故吕函有“桑榆之收(时吕惠卿年逾50),继此请图于改事。侧躬以待,惟命之从”,王函有“公以壮烈,方进为于圣世,……趋召想在朝夕”之语。

吕惠卿与王安石都是北宋著名的政治改革家,都是发动和领导“王安石变法”的头面人物,王安石为统帅,吕惠卿为副帅。

北宋自庆历新政失败,积贫积弱政局日趋严重。嘉祐(1056~1063年)以后,朝野有识之士要求政治改革呼声日高。嘉祐五年(1060年)五月,三司度支判官王安石满怀“矫世变俗”之志上万言书,强烈呼吁“改易更革”。

在这种政治背景下,吕惠卿结识了王安石。时吕惠卿任真州(今江苏仪征)推官秩满回京候调。俩人论经文,意多合,一见如故,倾心相交。后来,吕惠卿除补开封府通判,旋迁少尹,再入三司为检法官,编校集贤书籍,与王安石朝夕相处,关系更加融洽。

王安石对吕惠卿的学识和才干十分器重,多方为之延誉引掖。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任参知政事,提举制置三司条例司时,向宋神宗举荐吕惠卿:“惠卿之贤,岂特今人,虽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学先王之道而能用者,独惠卿而已。”③遂任命为条例司检详文字。事无大小,都与吕惠卿商量谋画;所有建请章奏,都由吕惠卿一人执笔草拟。此时,王安石把吕惠卿当作政治上的接班人来培养,“安石知制诰,荐公(吕惠卿)集贤校理、御史中丞;及安石参加政事,公代安石制诰,自是二公接连相代,安石同平章事,公代为参知政事。”④

吕惠卿也投桃报李,对王安石忠心耿耿。他把王安石当成父挚前辈(王比吕年长11岁)、良师益友和政治上的靠山,真心实意、竭尽全力地支持王安石变法。他积极协助王安石制定、颁行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免行法、市易法、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等一系列新法,不顾韩琦、司马光等守旧势力的强烈反抗,坚持推行新法,严格监督新法的实施,同时裁并州县,整顿军队,罢明经诸科,实行太学三舍法。变法扭转了宋王朝积贫的局势,增强了国家的军事防御力量。熙宁七年四月,王安石因新法遭到保守势力的猛烈攻击,宋神宗一时犹豫退却,请求去位。吕惠卿却毫不动摇,他一方面发动监司、郡守向朝廷奏明真相,挽留王安石继续执政;一方面搜集大量事实,从容地向来神宗辨明得失,促使神宗及时醒悟,重下决心,“终不以吏废法之故,为之违法”⑤,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行新法,“故安石之政,守之益坚”⑥。时人称吕惠卿为“护法善神”。

在变法的初期和中期,吕惠卿与王安石关系极为密切,“惠卿事安石如父子”⑦;“惠卿与安石,出肺肝,托妻子,平层相结,唯恐不深”⑧;“时人号安石为孔子,惠卿为颜子”。⑨

变法后期,尤其是王安石第一次罢相以后及再次入相期间,因权力结构的变化,错综复杂人际关系的影响,以及在如何变法问题上意见的分歧,吕惠卿与王安石亲密无间的关系发生了嬗变,由芥蒂而失和而恶化,以至后来

各奔东西,不相往来。

“风起于青萍之末”

翰林学士司马光极力反对变法,是当时封建统治阶级保守势力的代表人物,是王安石的政敌,但与王安石私交甚好。熙宁三年三月,司马光移书王安石,请罢条例司及常平使者,信中且言:“忠信之士,于公当路时,虽龃龉可憎,后必徐得其力;谄谀之人,于今诚有顺适之快,一旦失势,必有卖公以自售者。”⑩含沙射影指斥吕惠卿为“谄谀之人”。在此之前,司马光入对,在宋神宗面前攻击吕惠卿“非佳士”,断言“使王安石负谤于天下者,惠卿也。”⑪王安石另一好友,右正言、知审官院孙觉在宋神宗征求对吕惠卿的看法时也说:“惠卿辩而有才,特以为利之故,屈身王安石。安石不悟,臣窃以为忧。”⑫訛捕风捉影,制造舆论,在王、吕之间挑拨离间,挖掘鸿沟。这些谣言在当时虽然没有直接影响王、吕之间“父子”般的情谊,但后来当王、吕失和时却加速了他们关系的恶化。

熙宁七年四月,王安石罢相,吕惠卿升任参知政事。吕惠卿对王安石执政时屡以“乞辞位”、“称疾不出”、“乞东南一郡”要挟皇帝,固宠保位的做法看不惯,加上私心膨胀,想利用王安石去位之机攀登权力高峰。因此,在是年十一月冬至圜丘祭祀天地时,向宋神宗建议,援引郊祀赦例,任命王安石为节度使,当即被宋神宗驳回:“安石去不以罪,何故用赦复官?”⑬“安石既出金陵,公始有隙。”⑭吕温卿在墓志铭所说的这句话,盖指此而言。吕惠卿一时不慎,走错这着棋,为王、吕交恶播下种子。

王安石弟王安国反对新法,曾多次当着王安石的面羞辱吕惠卿。其好友监安上门福清郑侠串通参知政事冯京,上疏并进“流民图”,肆意诋毁新法,王安国也参与其事。熙宁八年正月,诏付御史狱。冯京出知毫州,郑侠编管英州,王安国放归田里。吕惠卿“缘国事”(维护新法的权威与尊严),整治王安国,伤了王安石的“手足”,给王、吕关系蒙上一层浓浓的阴影。

宰相韩绛与吕惠卿意见不合,事多稽留不决,又斗不过吕惠卿,于是密请宋神宗重新起用王安石。诏书出,吕惠卿“愕然”。王安石一反过去闻命累辞方允、矜持自重的惯例,当即应召“不辞”,而且立马动身,“倍道而进,七日至京师”。⑮事在熙宁八年二月。王、吕关系开始出现裂痕。

熙宁八年闰四月,王安石复相后加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惠卿给事中,安石之子王雱龙图阁直学士。王雱推辞。吕惠卿不知王雾是假意推辞,劝宋神宗允其请,结果弄假成真。王雱为人剽悍阴刻,本来受其叔王安国影响,对吕惠卿已有成见,由是更加怨恨。王安石亦心中不快。王、吕关系裂痕加深。

王安石复相后,其坚持变革的意志热情和棱角锐气均大不如前,而且故技重演,继续以“称疾不出”胁迫宋神宗,并以“一切托疾不事事”,与吕惠卿分庭抗礼。吕惠卿洞察其情,主动上表请求外任。他对宋神宗说:“……前此安石为陛下建立庶政,千里复来,乃一切托疾不事事,与昔日异,不知欲以遗之何人?”“安石不安其位,盖亦缘臣在此。不若逐臣使去,一听安石,天下之治可成。”⑯神宗不允,惠卿乃复就职。王、吕关系失和终于表面化、公开化。

王安石对吕惠卿态度的转变,使一些本来反对新法、仇恨吕惠卿的不同政见者乘机而起,对吕惠卿发动攻击,恶意中伤。如御史中丞蔡承禧以吕惠卿妻弟方通考试名列高等,告发吕惠卿弟、崇政殿说书吕升卿担任国子监试官舞弊,并攻击吕惠卿“弄权自恣,朋比欺国”。⑰为此,吕升卿被逐出京师,转任江南西路转运副使,吕惠卿也被逼提出辞职。此时,王安石作“局外人”袖手旁观,不发一言。王、吕关系继续恶化。

在此期间,王安石又默许其子王雱勾结御史中丞邓绾倾陷吕惠卿,诬告吕惠卿兄弟强借华亭富民钱五百万购买田地,与华亭知县张若济居中牟利。吕惠卿兄弟与知县张若济置狱讯问,吕惠卿被罢政事,贬守陈州。时熙宁八年十月。至此,王、吕关系彻底破裂,分道扬镳。

之后,王雱又背着王安石,与门下客吕嘉问、练亨甫将邓绾所罗织的吕惠卿所谓“罪状”掺杂其他书信交给鞠讯官。吕惠卿得情后十分愤慨,以为此事是王安石所为,于是上书自辩,且云:“安石尽弃素学,而隆尚纵横之末数为奇术,以至语诉胁持,蔽贤党奸,移怒行很,方命矫令,罔上恶君。凡此数恶,力行于年岁之间,莫不备具,虽古之失志倒行而逆施者,殆不如此。”⑱宋神宗将吕惠卿的自辩书交给王安石。安石阅后,懵然不知,回家责问王雱,方得实情。王雱因羞愤,背疽暴发而死,邓绾、练亨甫也相继被罢斥。案件虽然澄清了,但王、吕关系却雪上加霜。

吕惠卿熙宁八年十月出任陈州知州后,一直辗转外任。一年后,即熙宁九年十月,王安石也离开政治中枢,以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退居钟山。从此俩人天各一方,再也没有机会见面。

时隔八年,吕惠卿终于鼓足勇气,主动给王安石写了第一封信。而王安石在“开谕重悉,览之怅然”之后也回了信。俩人终于在信中握手言和了。

信中俩人恭恭敬敬,客客气气。修辞造句,小心谨慎。他们彼此说了真话、实话,如吕惠卿“叨蒙一臂之交,谬意同心之列,忘怀履坦,失戒同。”;如王安石“同朝纷纷,公独助我”。也说了假话、套话,如吕惠卿“一朝之过,不足害平生之欢”;如王安石“昔之在我,诚无细故之疑”。总之,过去情同父子的真挚之情不见了,过去生死相依、肝胆相照的诚挚之情不见了。因为他们曾互相伤害,裂痕太深,伤口虽“随数化之改”表面愈合,但他们失和分裂,互相伤害所铸成的历史错误,仍使他们的心在滴血,他们心里都明白,此时尽释前憾、握手言和已经为时太晚,已经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了。

他们心里都明白,离开权力中心,他们的团结与分裂,他们的“和”与“不和”已经同寻常百姓的人际关系一样,无足轻重,不足挂齿了。

他们心里都明白,当他们身处最高层次的政治舞台,身处权力中心,由于特殊的身份和特殊的地位,即使因“细故之嫌”而闹不和,也足以掀起轩然大波,影响整个政局,甚至可以改变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改变历史运行的轨迹;而今,即使他们刀枪相见,拼个你死我活也无碍大局了。

他们心里都明白,由于他们的不和和分裂,他们断送了自己联手开创的轰轰烈烈、辉煌壮丽的政治改革事业,犯下了不可饶恕的历史错误。

他们心里都明白,由于他们的不和和分裂,他们两败俱伤,结果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权力旁落,事业毁于一旦,成为沉重的历史教训。

元丰五年以后,吕惠卿和王安石虽然恢复了书信联系,但在心底下,彼此之间最终谁也没有原谅对方,谁也没有原谅自己。

  (1994年)

 引文出处:

①④⑭《吕惠卿公字吉甫墓志铭》,载《泉州市志通讯》1993年第1期。

②《续资治通鉴》(岳麓书社1992年1月第1版,下同)卷68。

③⑤⑥《宋史》卷471

⑦⑮⑯⑰⑱

⑧《续资治通鉴》卷79。

⑨《续资治通鉴》卷66。

⑩⑪ ⑫《续资治通鉴》卷67。

⑬《续资治通鉴》卷70。

本文选自泉州历史文化中心丛书《杨清江文史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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