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热播电视剧《赘婿》中郭麒麟饰演的男主角宁毅,穿越回古代入赘苏家,帮助妻子经商致富,再由商入官,成功逆袭,演绎出了“小小赘婿,大大天地”的励志故事。
历史上真实的赘婿,不可能如电视剧里那般风光,他们主要是充当女家的生育工具,地位犹如家奴。如果现代男子真的穿越回古代,也许就像《西游记》里的猪八戒,入赘高家庄,力大无比,重活粗活都是他干,但还差点被人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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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回到秦汉,基本都当炮灰
云梦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中记载:“赘?(婿)後父,勿令为户,勿鼠(予)田宇。三?(世)之後,欲士(仕)士(仕)之,乃(仍)署其籍曰:故某虑赘?(婿)某叟之乃(仍)孙。这证明在秦代赘婿不能落户,也分不到土地,三代之后,想要为官的也要注明是某某赘婿之孙,才可以进入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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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惨的是,赘婿还会被拉到前线当炮灰或者做苦役。秦汉时征发到边疆去服兵役的七种人,称为七科谪。张晏对“七科谪”注曰:“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籍七。凡七科也”。按理说犯罪的官吏、杀人犯,是罪有应得;中国古代重农抑商,人们认为商人重利轻义,对商人及其后代有偏见也属正常;赘婿是虽多因为家境贫穷,才上门入赘,但是也被认为是重利的小人。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派五十万大军出征岭南。这五十万大军,便主要由“尝逋亡人、赘婿、贾人”构成。“尝逋亡人”指的是曾做过流民与野人者,这类人有摆脱国家户籍控制的前科,属于“不合格百姓”;贾人就是商人,秦王朝以耕战立国,商人一直是政府严厉打击的对象。赘婿与这两类人并称,被秦王朝列入炮灰第一梯队,可见其地位之低下。
汉代的情况也是一样。《汉书·贡禹传》中记载,汉文帝时,商人、赘婿与贪赃之吏,“皆禁锢不得为吏”,也就是不许进入国家公职部门。赘婿这个身份,还会被政府标注在户籍档案里,成为自己和后代永远抹不掉的污点。
天汉四年(前97),汉武帝派李广利率军进攻大宛,这支军队是通过“发天下七科谪及勇敢士”组织起来的。所谓“七科谪”,是秦代(国)便有的制度,指的是七种优先级炮灰,赘婿恰在其中。这七种炮灰分别是(有先后顺序):
(1)吏有罪者。(2)赘婿。(3)商人。(4)曾做过商人者。(5)祖父母做过商人者。(6)父母做过商人者。(7)闾左。
按当时的征发规则,需要炮灰时,优先抓(1)(2)(3);这批人抓完了还不够,便开始抓(4);(4)抓完了还不够,便开始抓(5)(6);前六类都抓干净了,就派人“入闾取其左”,进到里巷征发所有住在左侧的男丁。所以,不难想象,当秦二世开始“发闾左适戍渔阳”、继而引发陈胜吴广起义时,天底下的赘婿早已被当成炮灰征发得干干净净了。
另外,别看秦始皇发兵50万南征百越,其实除了骨干中高级将领是老秦人,其余士兵要不是灭楚战争的俘虏,要不是以上七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