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几岁的时候批评家说我野蛮,三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轻浮,四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愤世嫉俗,五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能干,现在我六十几岁了,他们说我浅薄。
哈哈哈,不用想,说出这话的人一定是毛姆。
其实,毛姆根本不在乎别人对他的评价,所以他才能活的那么肆意。对于别人的生活,他也不恭维,有话直说,一针见血的说,这才会是他。
读《毛姆阅读课:写给年轻人的名著指南》,真的,就像和闺蜜聊天,有见地,很痛快。聊作家的私生活、朋友圈、人生格局、写作风格,不要太精彩。
比如他评价简•奥斯汀,他一点不怕得罪简的粉丝们。
他说简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她年轻时喜欢跳舞、调情和看戏。
一个被我们仰望那么久的人,一下被拉到身边的感觉。
在比如简的长相,他也认为脸圆圆的,五官很普通,没有别人说的那么优雅、高贵。
更为吃惊的是,他说简•奥斯汀的小说纯粹是为了给读者提供娱乐。简•奥斯汀没有鲜明的写作风格,她的文字朴素客观。还补刀一句:如果你也认为小说家的主要任务是娱乐读者,那么你就应该把她的作品单独归为一类。哎呀,多么扎心的话啊,毛姆叔叔就这样直愣愣的说出来。
即便如此,也感谢毛姆到最后说一句:简有一个优点,我差点忘记提了。她的作品的可读性极强,甚至超过一些更著名、更伟大的作品。
可是也正如毛姆说的那样:即使接下来的故事也没什么特别,可你依然会迫不及待的翻页,这正是小说家最宝贵的天赋。这不就简•奥斯汀的伟大之处吗?至少我读她的小说,不管多熟悉内容,也会欲罢不能。
在比如名家的书信集。
“近年来,一些著名作家的书信集已经出版。我在阅读这些信件时常想:作者是不是一开始就预料到它们将会被出版?后来我得知他们还留有这些信件的副本,我的猜测似乎就得以证实。”
他说出一句,类似文人相轻的话:
“文笔优美并不是小说家所必需的条件,更重要的是作者的生命力,想象力,创造力和敏锐的观察力,以及他对人性的了解、兴趣和同情,作品的高产能力和他的智慧。但奇怪的是,这些杰出作家的文笔并没有好到哪里去,更令人奇怪的是,他们居然还能当上作家。”
看到这,你有没有一种想捂脸的感觉呢?
在毛姆的笔下,没有完美的作家,也没有完美的小说。他甚至还会说:我不在乎读者,我也决不会感激观众,尤其我对剧院观众越来越没耐心,虽然我全部的名望和财富都来自观众的欢呼。接着,他背过身去,更加决绝:我厌倦了,我不仅厌倦了人,也厌倦了长期盘踞在心中的思想,厌倦了和自己生活的人,以及自己所过的生活。
那么,毛姆自己是不是很厉害的作家呢?
毛姆的创作生涯中,旅行见闻和朋友讲述是其素材的重要来源。比如那本《面纱》,就是他游历中国所写。他觉得会讲故事是一项很厉害的本事,所以他自己的小说就像给读者讲述人生故事。他的人生经历就像他的小说一样精彩。
读《毛姆阅读课:写给年轻人的名著指南》,你会相信毛姆说的那句话:如果读者有耐心读完下面的内容,就会发现我所确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一个人所能确定的事情是很少的。
如果,你想看到全面的、不吹捧的作家简历,这本书值得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