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在《离骚》中曰:“荃不察余之中情兮,反信谗而齑怒。”古人把进谗言的小人斥之为“谗夫”,故有“谗夫毁士”之说;史书也记载过许多“谗夫毁士”之悲剧。
谗言,即谗陷他人之言。没有刀光剑影,无需真枪实弹,但它可以使人家破人亡,身败名裂,断送前途,置于死地。
《资治通鉴.唐纪》中有记载,农民领袖窦建德攻打幽州,作战中大将军王伏宝表现最为勇敢,却被那些贪生怕死的将官妒恨,于是向窦建德进谗言,诬其欲谋反。窦建德听风就是雨,不察明情况便把王伏宝杀了。王伏宝死前屈叫:大王怎能听信谗言,自斩左右手乎!此历史遗恨实乃令人深思。
历史上的悲剧不足为奇,关键是人们在谗言面前,要识破它、揭露它、抵制它、抨击它,要达此目的,就要做到察情、求真、不信、严惩。
雍正帝不听不信谗言,有过故事。雍正当政时,严惩结党营私之徒,年羹尧始遭诛,文武大臣噤若寒蝉。当时岳钟琪任川陕总督,手握军政大权,为雍正帝倚为股肱,故遭人嫉妒,有人甚至诬告岳钟琪欲谋反,企图置之于死地。雍正帝虽然严厉,却有明察的长处,面对蜚语四起,他不为所迷,从而令谤言顿息,岳钟琪效忠更力。
纵观古今中外,凡“谗夫”均以害人利己为目的。诬陷他人是一种犯罪行为。不能让害群之马尝到害人的甜头,而应让其自食“苦果”。为维护正义和人格的尊严,我们绝不能去做“谗夫”,也不能做“谗夫”的传播者和助虐士,要用法律的武器作斗争,对以诬陷他人的谗鬼,给予应有的法律制裁。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品的提高,谗言会逐步减少,但谗言者不会在民间自动失业,小人小丑也不会在地球上自然消失。正义的人们,要在人格修养中,努力做到“忌听谗言”,让那些害人的谗贼、贼鬼们到处碰壁,乃至碰得头破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