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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运动中参与火烧曹宅,后又成汉奸的是谁?

1939年12月15日,《浙瓯日报》刊载一篇署名为梅爱文的文章《我不愿做汉奸的女儿,我要打倒我的爸爸》。

文章写道:“我的年纪虽小,对于在艰苦战斗中的祖国,我是怀着最热情的爱的。而对我那做了汉奸的父亲,我却怀下了切齿的仇恨。今天我要公开宣布同梅思平脱离父女的关系,我要公开宣布我父亲梅逆思平的汉奸罪状,我要打倒我的爸爸。”这篇文章将近八百字,是梅思平在温州读书的十三岁的女儿写的。不久,《浙瓯日报》又刊出梅思平的继母梅王氏,与梅思平的两个异母妹妹鹤邻、鹤春的《启事》,声明:与之脱离一切关系,还称其“附逆作贼,害国辱祖”。一时间,这件事被各大报刊争相转载,震动全国。

梅思平是谁?

梅思平,1896生于浙江永嘉,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政治系。

1919年5月4日,梅思平跟着游行队伍高喊着“外争国权,内惩国贼”的口号闯入曹汝霖宅邸。学生们在痛打了章宗祥之后,放火烧了曹宅,而梅思平(据说)就是第一个纵火者。

毕业后,梅思平历任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辑,中央大学、中央政治学校教授,国民党中央法制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充任任江宁实验县县长。此时的梅思平,在政治上比较活跃且有想法。

1938年与高宗武潜入上海,为汪精卫卖国行径秘密奔走,并随汪精卫去上海,参与“汪日密约”的谈判。

期间,两人在上海“重光堂”与日方达成协议并签订了《日华协议记录》和《日华协议记录谅解事项》。双方协议规定:一、中日缔结防共协定,中国承认日军防共驻扎;二、中国承认满洲国;三、日本侨民有在中国居住、营业的自由;四、中日经济合作,特别是利用、开发华北资源,承认日本有优先权;五、协议以外的日军,于两国和平恢复后,开始撤退,两年内撤完。会谈还安排了汪精卫脱离重庆国民政府的具体办法。

本来这些事都是秘密进行的,但是后来又与陶希圣一起逃离上海,揭露汪日签订卖国密约内容,制造了轰动一时的“高陶事件”。原来,日军侵华战争全面爆发后,高宗武接受特殊任务,在香港负责对日情报工作,是国府的一名特工。

事件曝光后,一时间国内外一片哗然。

之后,梅思平叛国投敌,沦为汉奸,历任汪伪政府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组织部部长、工商部部长、实业部部长、浙江省省长、内政部部长等要职,地位仅次于周佛海。1945年抗战胜利后因汉奸罪被捕。翌年9月14日被执行枪决。

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在五四运动中,被称为国贼的曹汝霖,自日本人占领北平期间,日军想让曹汝霖出来当汉奸,曹拒绝,被日本人当场训斥:你不帮皇军,是何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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