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替苍生伸枉滥,幽灯清泪译残篇;
从来毁誉他人事,一瓣心香留世间。
——为《古案今读》作。
《古案今读》——270.汉武用囚
【原文】
朝鲜王攻杀辽东都尉,乃募天下死罪击朝鲜。
【译文】
公元前109年夏,朝鲜王攻杀辽东都尉,汉武帝下令招募天下犯有死罪的犯人出击朝鲜以立功赎罪。
【古案今读】
汉武大帝,在我国历史上属于开疆扩土的一位皇帝。但在开疆扩土上,还有一些死刑犯的功劳。
只要是人,一旦利用好,就有价值。死刑犯也有用途。历史上敢使用死刑犯的,汉武帝并不是第一人。古代早就如此,舜帝时期把许多该判处死刑的人,全都流放到边远地区促进地域扩张。秦朝攻伐百越,也多使用囚犯和罪人,让他们戴罪立功。
除了参与战争之外,还有许多有罪之人被判处劳役,修筑长城,边境垦荒,修筑边城等等等等。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群体,没有绝对无用之人,关键是看如何对待他们。
有许多犯人,尤其是打家劫舍、穷凶极恶的犯人,百姓是非常痛恨的,有的甚至到了食其肉才心甘的地步。然而,这都是个人之间的恩怨。一旦将这些个人恩怨放到整个社会、整个族群的利益下,有的时候就显得不够那么强烈了。还有一些死刑犯,本身就是社会各种关系纠缠下的产物,有一定的社会逼迫性,而不是他本身就想当死刑犯。所以说,将他们武装起来,去杀敌立功,去抵御边疆,也未尝不可。
罪犯,有的时候,并不是十恶不赦的,他们只是阴差阳错的产物,或许换个地方换个环境就成了保家卫国的功臣,或者对社会有用之人。而且,有些所谓的罪犯,只是统治阶级眼中的罪犯而已。比如,那些官逼民反而起义的人,就是朝廷眼中十恶不赦必杀之而后快的贼寇。
还有的人,天生就无法平静,血液里都是“骚动”的基因,总是那么孔武,总想挑点事干。这也就是为什么有些人会发出“恨不生得战争年代”的感慨了,在和平年代里,他或许成了罪犯,在战争年代里,他或许又成了英雄。谁说罪犯必须要杀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