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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版我不是药神!一个医生犯了罪,结果却导致汉朝为其更改法律

公元前167年,汉朝发生了一件非常有意思的司法案件。

这一年,有一个山东那边的医生,犯了法,直接被抓进了大牢。后来经过审判之后,按照当时的法律,这个医生被判处了肉刑。

所谓的肉刑,就是指对人的肉体施以刑罚。一般会在脸上刺字,或者砍去鼻子和双足,反正就是得从犯人身上拿走点东西。

得知这个判决结果之后,这个名叫淳于意的医生,顿时是心如死灰。淳于意知道,这其实是一场无妄之灾,自己其实是冤枉的。

淳于意之所以被抓起来,主要是因为一些王公大臣的诬告。淳于意本人是一个很正直的医生,一直致力于给普通平民看病,所以后来就成了一个名医。

但是后来,也正是因为他成了一个名医,所以很多达官显贵,都找他来看病。在看病的过程当中,有些达官显贵就提出,希望淳于意给他们做私人医生。对此,淳于意全部推辞掉了。而在推辞的过程当中,因为淳于意的性格比较倔,不太会说话,难免就会得罪人。

所以后来,这帮被淳于意得罪的大人物,就直接联手给淳于意身上泼脏水,对他进行诬告。在这些人的操作下,淳于意的罪名,自然很快就被坐实了,然后就有了这场无妄之灾,被判处了肉刑。

既然是冤枉的,那么只要搜集足够的证据,去官府证明自己的清白,回头自然就没事了。当时正是汉文帝在位时期,国家政治相对比较清明。只要你能拿得出证据,就算那些背后诬告的人,权势再大,官府一样还是会秉公执法,还淳于意一个清白。

但问题是,搜集证据,这是需要时间的。

当时所有人都知道,想要为难淳于意的,是那些真正的大人物。所以淳于意的亲戚朋友,基本上没人敢在这个时候替他出头。遇到这种事情,一般也就只有自己的亲生骨肉,可以冒着风险去搜集证据。然而遗憾的是,淳于意本人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

在西汉初期,虽然社会对女子的压迫,没有后来那么严重。但女孩子想要去满世界搜集证据,证明自己父亲的清白,这事还是挺难的。

而且,就算能搜集到证据,时间也是一个大问题。如果淳于意先受了肉刑,然后他的亲人后找到了证据,这样依然没用。到时候就算能证明他的清白,再把砍掉的四肢还给他,淳于意也安不上啊!

所以,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的淳于意,只能仰天长叹:在这种紧要关头,如果我要是有个儿子,那就好了。

事情到了这一步,淳于意受刑,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但谁都没想到的是,接下来,淳于意的女儿缇萦,主动站了出来,要替父亲伸冤。不过,缇萦没有去搜集什么证据,而是直接去了京城,去向汉文帝告御状!

当时在京城这边,那些陷害淳于意的人,暂时还没法一手遮天。所以缇萦到了京城之后,在很多好心人的帮助下,最后成功把自己的诉状,送到了汉文帝面前。而当汉文帝收到缇萦的诉状之后,很快就派人下去查探,然后很快就查明了事情的真相。

在这之后,汉文帝直接赦免了淳于意。同时,因为汉文帝本人的关注,这件事很快就成了当时的社会焦点。几乎整个汉朝从上到下,都在讨论这件事,大家开始一致称赞缇萦的孝顺。而且,因为汉朝提倡以孝治国,缇萦这个故事,开始迅速得到官方的宣传和认可,后来广为流传。

这就是历史上缇萦救父的故事。

缇萦救父的故事,千百年以来,一直都是大家宣传孝道的一个经典故事,后来还被列为二十四孝之一。而这个故事的结局,显然也是大圆满的结局。淳于意最后得到了赦免,可以继续做他的名医。至于女儿缇萦,后来也继承了父亲的职业,成了一位非常有名的女子名医,非常受人尊敬。

故事发展到这里,缇萦的故事,其实就已经结束了。

但对汉文帝或者说汉朝高层来说,这件事其实并没有结束。而且,缇萦救父这件事的影响,也远没有就此结束。

就在淳于越被赦免之后不久,汉文帝就召集了一大堆的相关法律人才,开始讨论法律漏洞的问题。作为一个热点事件,缇萦救父这件事暴露出来的,其实是当时法律不健全的问题。作为高层的统治者,汉文帝需要考虑的,是以后再发生这种事情该怎么办!

汉文帝最开始的时候,可能也没想过那么多。在他看来,自己作为皇帝,既然知道了国家有漏洞存在,那就必须得补。而且,此时又知道了漏洞在哪里,回头只要修改一下法律条文,就万事大吉了。

但是很快,下面负责法律的专业人员,却给了汉文帝一个否定的回答。而且,他们给出的理由,也让汉文帝有些无奈。

陛下,您知道我们的法律,到底是怎么来的吗?您知道贸然更改一个条文,影响会有多大吗?

为了更好的理解这个问题,在这里,我们也得来简单普及一下中国的法律史。要不然绝大多数的人,肯定都会觉得,修改法律就是汉文帝一句话的事情。

中国的法律史,其实相当漫长。早在三皇五帝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开始拥有成文的法律了。中国最早的成文法律,据说是夏朝编撰的《禹刑》。虽然具体的法律条文,后来已经彻底找不到了。但是据史书记载,禹刑已经明确提出,不同的罪名该用什么样的刑罚。

也正是在这部最初的成本法律当中,夏朝提出了一个概念,叫做肉刑,也就是后来淳于意受的那个刑罚。这事其实比较好理解,犯了罪就要挨罚。但是在生产力比较低的状态下,很难用后来的监禁或者流放之类的手段,来作为惩罚的手段。

比如说,后来的有期徒刑多少年,在后世可以作为明确的惩罚手段。但是在奴隶制社会,这种手段不太合适。因为最底层的奴隶,本来就没有自由,本来就和后世的犯人没什么区别。对于这些底层奴隶,如果处罚监禁或者流放之类的刑罚,那不叫惩罚,那叫奖励!

在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直接砍胳膊砍腿砍鼻子,这是最简单同时成本最低的惩罚措施。除此之外,想要再找出一种高于打板子,但是低于杀头,然后成本还比较低的刑罚,几乎就找不到了。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从夏朝一直到春秋战国,乃至秦朝,肉刑一直都是最主要的刑罚之一。虽然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这种刑罚确实很不人道。但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而在接下来的上千年时间里,商朝的时候,大家在《禹刑》的基础之上,进行了一部分的删改和细化,形成了《汤刑》和《九刑》。到了西周时代,那位著名的周公,又制定出了著名的周礼,开始逐渐把道德和法律区分开来。

而到了西周鼎盛时期,周朝又进一步进行了细化,搞出了一个叫《吕刑》的东西。虽然这种刑罚没有通行天下,但是却在原有的法律基础上,再次进行细化。而且对于施展刑罚这件事,开始变得更加谨慎了。

再后来,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魏国的那位变法大家李悝,又直接搞出了一个《法经》。《法经》的出现,标志着我们古代的法律,走到了足够完善的一步。在这之后,无数人开始琢磨相关的问题,后来甚至还诞生出了法家这个学派。

反正从夏朝一直到春秋战国,无数先贤都在思考相关问题。最后大家总算得出了一个共识:第一,刑罚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让大家不敢越过法律这条底线。第二,惩罚不是目的,让大家不犯法,犯法之后知错能改,这才是目的。

当然,对于第二条,后来大家又一个补充认知。那就是所谓的知错能改,也是在一定的限度之内的。对于有些罪行,比如说反人类反社会的罪行,那这辈子就别改了,你下辈子再改好了。要不然对其他人来说,就是不公平。

也正是在这两条共识之上,大家开始意识到了一个新问题:那就是所谓的刑罚,绝对不能轻用。绝对不能说某一个身居高位的大官,随口一说,就毫无证据的给别人定罪,一句话决定其他人的生死。

从夏朝一直到秦朝,上千年的时间里,大家就在这个认知上,不断细化各种法律条文。而每一次法律细化,都标志着我们的文明,再一次有了进步。

但是到了秦朝之后,一个以往从来没出现的情况,开始出现了。

因为秦朝是第一个封建大一统王朝,所以以往很多奴隶制社会的法律,开始变得不再适用了。所以,秦朝的法律,就必须特别细致,而且和以往其他诸侯国的法律不太一样。

大概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后来大家才会觉得,秦朝在执行所谓的严刑峻法。但是从现代的考古发现来看,秦朝的法律其实还真不是特别苛刻,但是却是非常缜密细致。

而到了秦朝末年,在秦末混战的时候,刘邦为了争取人心,直接废了所有的秦法,然后和老百姓约法三章。约法三章这事,大家都比较熟。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其实后来汉朝统一天下之后,依然还是继承了秦朝的大部分法律。这事在历史上,叫做汉承秦制。只不过相比秦朝法律,汉朝后来继承的法律,要稍微轻微一些。

以上这些,就是汉文帝出生之前,中国法律的大致发展历史。在长达几千年的时间,我们的祖先一直都在找一个平衡点:既能确保法律有足够的威慑力,让一些坏人不敢犯罪。但同时,也能让好人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要随意给人家施以刑罚。

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汉文帝登基了。汉文帝登基之后,最开始的十多年里,其实还没空去考虑这件事。前面的十多年里,汉文帝先是解决了开国功臣势大的问题,然后又敲打了几个老刘家的藩王,接下来又尽量把匈奴挡在北方……

直到这些事情都做完了之后,恰好就在这个时候,缇萦救父这件事发生了。

所以,缇萦救父这件事,其实相当于一个引爆点。这个事件引爆的,是当时整个汉朝司法界,对于法律条文的反思。大家开始思考,以往继承的秦朝法律,是不是依然有点太过严苛了呢?

就比如说淳于意这个案子。事后大家知道,淳于意确实是冤枉的。但是如果没能自证清白之前,就被施以肉刑。事后就算查明白他是清白的,他依然还是受过肉刑了。就算把他被砍掉的手脚还给他,他也接不回去!

这是不是就意味着,目前的刑罚,有些过于严苛,缺少了让人改正的机会了呢?

所以,淳于意这个案子,让整个汉朝高层都意识到:如今的法律一定是有问题的。但同时,如果要修改法律,应该怎么改呢?

如果单纯只是赦免淳于意,但是不改法律,那也就意味着,以后还会出现同样的事情。而且,以当时的社会制度,也无法解决高官权宦诬陷底层百姓的问题。

所以大家讨论了一圈之后,汉文帝最终提出了一个创造性的思路:要不然,咱干脆就把肉刑给废了。以后肉刑都改为打板子或者打鞭子,这样既能起到惩戒作用,同时犯人也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就算是司法审判错了,回头官府也可以用各种手段去补偿,不会再出现断胳膊断腿接不回去的情况。

就这样,在缇萦救父的那一年,汉朝以难以想象的速度,通过了这项决议。从夏朝流传下来的肉刑,彻底被废除了。而且,经过这件事之后,以后再使用各种刑罚,一定要更加慎重。超过一定标准之后,必须得由中央复核。而像杀头这种刑罚,更是需要得到皇帝的亲自批复才行!

就这样,从此之后,中国历史上就出现了很有趣的一种情况:哪怕是一个犯了大罪的人,被地方政府判处了死刑。地方政府依然需要把相关的文档,直接送到皇帝面前,等到皇帝批复之后,才能真正处死这个人。

而在这段时间里,就可能发生很多戏剧性的转变。虽然也发生过一些坏人利用这个机会,逃脱了法律的审判。但更多的情况,是无辜的人在这段时间里,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从而免于一死。

这才是缇萦救父真正的影响。

作为一个汉朝社会事件,直接推动了中国司法体系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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