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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士贤《汪氏族原序》译文

汪士贤《汪氏族原▪序》译文

汪时健(颍川百代孙爽公支)

(2022年8月18日)

汪氏族源,源于汪氏整个族姓,用以广告我汪姓宗族是从哪来的。自别姓命氏1以来,有整个宗族之源,有各支系之源,都出于父母﹑兄弟﹑子女等血亲而不容人为扰乱,怎能不去稽考而使族人知道呢?

曾经考证汪氏:最初来自人文共祖轩辕黄帝,得名命氏则从颍川侯姬汪开始,以氏为姓则从都司马汪诵开始,尊显发达则自越国公汪华开始,一直自然繁衍到今日的各个家族。整个宗族的血脉源流,汉末龙骧将军文和公编纂的《文和谱》2曾有过记载,东晋淮安侯汪旭公在晋成帝“诏天下索诸谱”时所上《谱表》也有过陈述,唐初越国公汪华奉唐高祖诏所上《谱表》中又有复述。可以说,汪氏族姓的祖脉渊源是非常清晰了。

宋元以来,由于支分派远,有些人知道本祖之源却不知道其支族之源,有些人甚至连本祖之源和支族之源都不知道,谱学渐趋荒废,非常令人忧虑。幸亏我员外郎汪回、左春坊汪叡及教授汪松寿诸公,相继起而修谱于前,知龙门县事族祖汪鸿儒、判河间府事族子汪湘及其倡导的一伴宗贤十余人,会而修谱于今,于是从得姓始祖上下八十余世,某迁至某地,某继承某系,世系相承的先后与名声品行,不许有丝毫的僭越和差错,他们对我们汪氏一族的功绩,可说是非常博大了。

但族大人繁,一谱之载,就有二十多个版本,简册繁重,非常不利于查阅。于是,我从统谱中提取各族原来之祖及所居之地编为“约言”,摘取各谱《按语》及迁徙者删简为“按畧”,标出各族不同时代的仕宦记为“宦迹”,又将搜罗来的名家大手笔撰写的有关我们祖先的谱文作为“翰要”,归纳为四类。用大字书写于页面下部,以便于记诵;用小字书写于页面上部,以方便观览。将以前参与会宗3、今次又继续参与的支派编入《天集》,以前参与会宗而今次未参与的支派编入《地集》。原来的祖先及所居之地则概略记载,使之不至遗失,为的是方便后世谱牒的续纂。

本谱题名《汪氏族原》,不仅因为本祖之源一开卷可知,而且各支族之源也全在目中了。由此去观今谱,不正如振裘持领4一样抓住纲要了么?何况整套《统谱》,本来就不可能家家储藏人人拥有的,这说明,《族原》的编纂实在是不可缺少的。因此,凡是眷念祖宗的人,希望不要将此《族原》视为华而不实那样的文章。

明神宗万历三年(1775)乙亥春一月十六日越国公三十四世孙士贤谨序。

注释

1.别姓命氏:别姓:分建族姓。如我汪氏,颍川侯姬汪之孙都司马汪诵,以祖父姬汪之氏“汪”为姓,尊姬汪为一世祖,是亦为“别姓”;命氏:源自赐姓命氏。黄帝至西周,实行分封制,《左传▪隐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迨至东周,王室衰微,王权衰落,诸侯国君多自行赐姓命氏。汪氏始祖姬汪则系鲁国君“胙”(封赐)颍川之土,命氏“汪”而来,是曰“颍川侯姬汪”。

2.《文和谱》:传龙骧将军文和公曾于汉末上表修谱,即所谓“文和谱”,已佚。

3.会宗:修谱。

4.不正如振裘持领一样抓住纲要了么原文为“不犹揭裘而操纲维纪乎?”揭裘,即“振裘持领”这一成语的浓缩,意思是抓住了事物的关键。

《汪氏族原▪序》原文

(资料源于汪良军提供之湖南常德府武陵县乾隆五十五年纂汪氏宗谱)

原著:汪士贤

译注:汪时健

【原作者简介】汪士贤:字进可(亦作进四),号三潭,明礼部儒士,婺源大畈人,鳙溪世家,一生隐而不仕。嘉靖、隆庆间,助汪湘公编纂《汪氏统宗谱》,因觉其“简帙嫌于重”,“检阅亦遽难纤悉”,因而以汪湘公的《汪氏统宗谱》等为母本,着手编纂两卷本简谱——《族原》,后又认为《族原》太过简略、存在“举二而贵一简”的疏漏,于是中途停止雕刻,“复集纂其要”,增补为四卷本的《汪氏宗谱纂要》。此序系作者为两卷本《族原》所写的序言,原载湖南常德府武陵县乾隆五十五年纂汪氏宗谱,经译注者断句、勘误后,重刊于此。

汪氏族原1,原乎汪氏之族,以广诏2吾宗之所从出焉3者也。粤4自别姓命氏5,有本宗6之原,有支族7之原,皆出于天亲而不容汨8以人为者,能勿稽而知之乎?

尝9考我汪:始自轩辕10,名自颍川侯11,氏自都司马12,显自越国公13,而天行14于今之各族。其大宗15血脉,龙骧将军文和公谱之于汉16,淮安侯旭公表之于晋17,越国华公复表之于唐18,大原19之出有自来矣。

宋元以降,支分派远,人知本祖之原而不知其支族之原者有之,或并其本祖之原而不知者亦有之,谱学渐荒,殊为可患。幸我员外郎回20,左春坊叡21及教授松寿22诸公起而修之于前,知龙门县事族祖鸿儒23、判河间府事族子湘24、子倡辈一十馀人会而修之于今,则自得姓以至上下八十馀世,某迁某所,某绩25某系,世次名行26,不容毫髪僭差27,其有功于吾族也博28矣!

但族大人繁,一谱之载,辄29成二十余版,简裹重大30,寻阅惟艰31。因提各族原来之祖及所居之地编为“约言”32,摘取各谱按及迁徙者删为“按畧”33,标出各族显仕于时者著为“宦迹”34,而又搜乎名公巨笔35、有关吾祖者录为“翰要”36,类成“四例”37。其大书于下38者,便记诵也;细书于上39者,便观览也。以向会40而今复会者编为《天集》,向会而今未会者编为《地集》,原来之祖及所居之地则概书之而不遗,便后之纂修也。

题曰《汪氏族原》,不惟本祖之原一开卷可知,而支族之原举41在目中矣。由是以观今谱,不犹揭裘而操纲维纪乎42?况全谱一书,始不能家蓄而人有者43,是编述之亶未可少也44。凡念尔祖者,冀勿视若浮文然45。

万历乙亥春一月既望46

越国公三十四世孙士贤谨序

注释:

1.族原:宗族的源流、根本。原:古源字。

2.诏:此为告诉之意。

3.焉:疑问代词,何、什么。

4.粤:语气助词,用于句首,多表审慎语气。

5.别姓命氏:别姓:分建族姓。如我汪氏,颍川侯姬汪之孙都司马汪诵,以祖父姬汪之氏“汪”为姓,尊姬汪为一世祖,是亦为“别姓”;命氏:源自赐姓命氏。黄帝至西周,实行分封制,《左传▪隐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迨至东周,王室衰微,王权衰落,诸侯国君多自行赐姓命氏。汪氏始祖姬汪则系鲁国君“胙”(封赐)颍川之土,命氏“汪”而来,是曰“颍川侯姬汪”。

6.本宗本宗族,整个宗族,包括嫡系(主系)和庶系(支系)。

7.支族:宗法社会中,在大家族中,除嫡系以外的小家族(庶系),由父系直系和旁系血亲组成。

8.皆出于天亲而不容汨以人为者:都出于父母﹑兄弟﹑子女等血亲而不容人为扰乱。天亲:指父母﹑兄弟﹑子女等血亲;汩(gǔ):扰乱。

9.尝:曾,曾经。

10.轩辕:即黄帝,(前2717—前2599),传为远古华夏民族共主,三皇五帝之首,被尊为中华"人文初祖"。据说是少典与附宝之子,本姓公孙,后改姬姓,故称姬轩辕。居轩辕之丘,号轩辕氏,建都于有熊(今河南郑州新郑市) ,亦称有熊氏。也有人称之为"帝鸿氏"。史载黄帝以土德之瑞,故号黄帝。黄帝以统一华夏部落与征服东夷、九黎族而统一中华的伟绩载入史册。黄帝在位期间,播百谷草木,大力发展生产,始制衣冠、建舟车、制音律、创医学等。

11.颍川侯:姓姬,氏汪,被尊为汪姓始祖,春秋鲁国人,为鲁成公黑肱次子,鲁襄公姬午胞弟,周武王弟周公姬旦十五世孙。

12.都司马:周代官名,隶属夏官,主管诸侯邦国及公卿采邑之军赋,此指汪氏三世祖汪诵,字志道,官都司马。父名挺,祖为颍川侯姬汪。诵以祖父之氏(名)“汪”为姓,尊祖父颍川侯姬汪为汪氏一世祖。

13.越国公:即汪华(586~649),字国辅,号英发,安徽歙县(今绩溪)人,隋末农民起义领袖,后归唐,唐武德间封越国公,统领歙、宣、杭、睦、婺、饶六州,为汪氏四十四世显祖。

14.天行:随自然而繁衍发展。

15.大宗:宗法社会以嫡系长房为“大宗”,余子为“小宗”,此指宗族的本源。

16.龙骧将军文和公谱之于汉:龙骧将军文和公于汉末修过汪氏宗谱。文和公:汪氏三十一世祖,东汉建安二年(197)因避乱渡江南迁,居歙县,以龙骧将军任会稽令,建安中迁始新令,后居新安,为汪氏迁江南始祖,曾上表修谱,即所谓的“文和谱”,已佚。

17.淮安侯旭公表之于晋:淮安侯汪旭曾于晋朝上过汪氏谱表。旭公:即汪旭,历官护军司马、丹阳太守、淮安侯。东晋成帝咸康二年丙申(336)三月,“诏天下索诸谱”,旭奉诏上《谱表》:“臣旭上言:臣等千载有幸,奉诏品量,分别姓氏。臣承黄帝之后,玄嚣之苗裔,周武王弟周公旦、鲁伯禽之后。至成公黑肱支子汪,封汪侯,食邑颍川。臣四世祖文和,汉建安二年为会稽令,因渡江而家焉。子孙遍布诸郡,无不簪缨。以臣无功,蒙用领授护军司马、丹阳太守、淮安侯,食邑二千户。索臣由来,谨治旧谱婚宦职状,诣阙拜表以闻。臣旭诚惶诚恐,坐罪谨言。”

18.越国华公复表之于唐:越国公汪华又在唐朝时向朝廷上过谱表。越国公汪华曾于贞观十二年戊戌(628)奉诏上《谱表》:“臣华上言:臣上奉明诏,责臣家状姓谱,齐贵贱之由来,品源流之优劣,德懋懋官,功懋懋赏。臣伏阅旧谱,分封创于姬旦,得姓始于汪侯,枝叶相承,代膺簪绂。或腾芳周室,或著义秦朝,冠冕蝉联,悉称良最。暨汉建安之岁,臣十三代祖文和荣膺墨绶,治任会稽,遂居江左。牧守建抚之荣,令书握兰之望,源流不惑,代次无疑。如臣何功,蒙恩再锡信圭,授左翊卫白渠府统军,以备宿卫。臣今谨缮写一通,具婚姻职状,进奏以闻。臣华诚惶诚恐,稽首顿首,谨言。”

19.大原根源、根本,《汉书▪董仲舒传》:“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此指汪氏祖脉渊源。

20.员外郎回即汪回,字思本,仕刑部员外郎,明休宁万安街人,重修《统宗谱》。按:此重修之《统宗谱》似应在汪叡主纂之《汪氏家乘》基础上的重修。

21.左春坊叡:即汪叡,字仲鲁,号蓉峰,元末明初人,洪武十七年(1384),授左春坊左司直(从六品)。主纂《汪氏家乘》,汪宏佈增订《汪氏宗谱纂要▪历代纂续宗谱名氏》说,汪氏“统谱自此始”。

22.教授松寿即汪松寿(1271—1341),字正心,颍川七十二代孙,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溪口镇石田村(古歙徽地)人。元谱学家,贯通经史,超拔儒林。历官绍兴路余姚州(今绍兴市越城区)学正、四川绍庆路(今重庆辖)教授。编著有族谱《汪氏渊源录》(十卷)和诗集《姚江集》等。

23.知龙门县事族祖鸿儒即汪鸿儒,作者族祖,字为之,号鹿岗,婺源大畈人。明嘉靖十六年丁酉应天乡试举人。历官龙门(今惠州市辖)知县,参与纂修《统谱十二原》。

24.判河间府事族子湘即汪湘,作者族子(从兄弟的儿子),字可湘,号南渠(又号钝斋),明嘉靖举人,仕通判,婺源大畈人,为十二支编次《汪氏统宗谱》主纂。

25.继承。

26.世次名行世系相承的先后与名声品行。

27.僭僭越失度。

28博:大。

29.就。

30.重大谱牒卷册繁多。简:简册,此指谱牒;裹:包,此指谱牒的体积。

31.寻阅惟艰查阅艰难。惟,助词,调整音节,无实义。

32.约言简言。等同作者接续编纂的《汪氏宗谱纂要》中的“括言”。

33.按畧简略的按语。

34.标出各族显仕于时者著为宦迹将各族历代担任官职的置入宦迹。显仕:高官、显宦,此泛指官宦;宦迹,又作宦绩:做官的事迹,政绩,此指做官的经历、行迹。

35.名公名家的大手笔。《红楼梦》第18回:“名公大笔,却是本家风味。”

36.翰要文章要点。翰:文章。

37.类成四例归纳为四类。类:此为动词,归类、归纳;例:类、类型。

38.大书于下用大字书写(记载)于页面下部。下:页面的下部。《族原》交付雕刻后,因作者觉得太过简略,存在疏漏而停刻,未予印行,但此前有关版式、页面设计布局等均已确定。此处“下”和下文中的“上”,应如作者接续编纂的《纂要▪括言》页面设计中的“下层”“上层”。即将竖排的一个页面分成上下两部分(层),再置入相关文字。

39.细书于上:用小字书写(记载)于页面上部。上:见上注解释。

40.以向会而今复会者编为天集》,向会而今未会者编为地集》:将以前参与会宗(修谱)今次又参与会宗的支派编入《天集》,以前参与会宗而今次未参与会宗的支派编入《地集》。以:将;会:即“会宗”,意为修谱(修谱需要宗族各宗派参与会商)。本文的“向会”“复会”“未会”都关乎修谱。向会:指之前参加过会宗的;复会:指之前参加过会宗,本次又继续参加的;未会:指未参加会宗的。

41.全。形容词,如:举国、举家。

42.不犹揭裘而操纲维纪乎:不正如振裘持领一样抓住了纲要(要领)了么?揭裘:由汉语成语振裘持领典化而来,意为要理顺皮衣之毛,只要抓住其衣领(关键)而振之,就可事半功倍。

43.:况全谱一书,始不能家蓄而人有者:何况整套《统谱》,本来就不可能家家储藏人人拥有的。始:本、本来;蓄:储藏。

44.是编述之亶未可少也:这《族原》的编纂实在是不可缺少。亶:实在。

45.冀勿视若浮文然:希望不要将《族原》视为华而不实那样的文章。冀:希望;浮文:华而不实之文;然:语末助词,与“若”“如”等配合,表比拟,犹言“那样”“似的”。

46.万历乙亥春一月既望:即明神宗万历三年(1575)正月十六。既望:农历每月十五曰“望”,望的次日十六曰“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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