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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华录:酒店老板不肯将店转让给赵盼儿,背后原因这么离谱?

自从宋引章被沈如琢邀请去他家住,茶坊里没了弹琵琶的娘子,生意便有些冷清了下来。

原本赵盼儿和孙三娘便想着将茶坊扩大成酒楼,这下宋引章不在,她们便想着着手开始。

这日两人一起去望月楼看地段,酒店老板一开始还很热情地介绍,就连价格也谈的差不多的时候,却突然出了岔子。

当赵盼儿问到老板什么时候拟契书的时候,老板却说,只要您家官人有空,他这儿什么时候都行。

赵盼儿告诉老板自己并没有官人。

老板又说,那您的父亲或者兄弟也可以。

看二人尴尬神情,老板才反应过来,赵盼儿是想自己经营酒楼。

两人问,难道不行吗?

老板一拍大腿,直说当然不行了,随后表示这单生意做不成了。

在赵盼儿和孙三娘的追问下,老板终于说出了原因。

“国朝是不允许私酿酒水的,像咱们这么大的东京城里,能从朝廷领到酒曲酿酒的正店,统共只有七十二间,其他的都只配称作脚店、市店。”

“自古以来啊,这酿酒就得靠阳气,女子是阴人,被你们碰了酒曲,酒是会发酸的。”

“所以,这行会里早早就下了铁规,女子倒也不是不可以成为正店东主,但这掌柜经营什么的,就只能交给男人。”

话尽于此,这单生意俨然是做不成,赵盼儿和孙三娘只得离开。

回家的路上,孙三娘和赵盼儿抱怨,怎么哪儿都有行会,他们怎么管得这么宽。赵盼儿说,他们不过是自己做了这一行,想立个门槛,不让别人分一杯羹而已,哪有什么女人不能碰酒曲的说法。

赵盼儿说自己原来在书上看过,周文王酿酒的女官就叫女酒。

中国古代女酒,从有文字记载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特别是周代时期,国家以法令形式确定为礼仪之物,使女酒成为古代宫廷中的"官酒佳酿"和"百药之长"的御用之品。

女酒有两个解释,一为女奴酒:从历史上的考证推论,则是上古时代部落战争中所俘的女性被强制为奴酿酒而得名的。因此,女奴酒的称谓和故事在民间也早已流传广闻了。

随着历史的变迁,女酒的酿制方法逐渐流传到民间。特别是汉以来推行酒政,实行榷酒法令,使官家造酒,沽酒,实行酒类专卖。并禁止民间私酿沽酒。

但许多皇家豪族由于当时封建的特权却是允许酿酒的。这种家族内有大批奴仆和囚徒,“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藁”,其中有女隶即是“古时没入官家为奴”的女子,又称奴婢,《说文介字》中称为:“古之罪人”。

因此,这种女奴在豪门大族中酿造的酒称“女酒”,而民间称呼恰为“女奴酒”。 由此朝廷对此“女奴酒”不属于禁酿的理由是因为民间自酿秘藏的醪酒,只允许家酿自用不准售人经营的。这在宋代一部《太平广记》中记载甚多。

比如提到晋代南方酒“……南人有女数岁,即大酿酒,即漉,候冬陂池水竭时置酒罂中,密固其上,座于陂中,至春涨水满,不复发矣。候女将嫁,因决陂水,取供贺客,南人谓之女酒。味绝美,居常不可致也。”

从这段文字记载可以看出,当时的女酒并非是沽酒买卖,而是自酿家酒的珍藏品。

二为北魏女官名:《周礼》谓天官祖宰属官酒正的属员中有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两者都是造酒的女奴,女酒为奚的上级。北魏女官有女酒、女飨、女食、奚官女奴,按其名称,与《周礼》所述近似,当为掌管宫中酒食的人员,惟四者地位相同,均相当于外廷的五品官。

孙三娘提议要不要去找行头说理,赵盼儿却觉得掌柜说的也有道理,若是得罪了行会的人对她们也没好处,而且她和孙三娘也不懂酿酒,何必盯着这些自恃身份的正店呢,东京酒楼这么多,不如再换一家问问。

并且表示,总有一天,她们要把这个瞧不起女人的破规矩给改过来......

END

本期看点:女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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