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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未经允许私自摸狗被咬后续:面部几近毁容,狗主人该不该赔偿

#时事热点头条说#

一口咬出去了几十万!最近这条江苏的松狮犬出名了!

眼皮被咬断了,脸上也咬出十几道深浅不一的牙印,好好的一张脸就这么面目全非了,而被咬女子更是因此失去了控制力,引发了尿失禁等后遗症。

由此可见,被咬的这一口,为她带来了身体和精神上的巨大伤害。

如果想要恢复以前的面容,并且安抚受伤的心理,那么狗主人必定要面临巨额赔偿,甚至有可能几十万都挡不住。

然而狗主人却只愿接受相关部门对于其不牵狗绳、不套嘴套等罚款,而不愿意赔偿女子的医药费。

那么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是女子活该还是狗主人的责任更大?

10月6日,在江苏某地街头发生了惊险一幕。

一位穿着连衣裙的女子满脸鲜血,坐在地上大声哭嚎,这种恐怖的一幕让围观人群不敢上前帮忙,生怕自己的帮忙会让女子更加痛苦。

而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就发生在几分钟前。

当时女子撑着伞带着孩子走在路上,突然看到路边店铺门口有只松狮犬,而且松狮犬还摇着尾巴。


女子顿时觉得它十分可爱,于是带着孩子上前抚摸。

在刚开始,松狮犬的情绪还很正常,并且任由这对母子抚摸。


然而下一秒,不知为何,松狮犬竟立马扑向女子进行疯咬,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呆了孩子,而女子也因没有任何防备被松狮咬了十多口。

如果不是路过的一位大哥及时出现,并且吓退松狮,那么女子有可能受到更大的伤害。

就在松狮被牵走后,女子便满脸是血的坐在地上痛苦的哀嚎着,直到救护车赶到,才被众人扶了上去。

在经过清创后,我们能明显看到女子的左脸被咬的惨不忍睹,不只是嘴角被咬破,而且就连眼皮也被咬断了,脸部也肿成了馒头。

如此肿胀的脸庞,可以想象当时她究竟有多疼。

如果只是肉体上的疼痛她还能忍受,只是在医院时,由于受到过大惊吓,女子失去了控制力,导致尿失禁,这件事让她无比尴尬和痛苦。

所以女子承受的不仅仅是生理上的疼痛,更是精神上的创伤。

而且女子显然已经被毁容了,根据整容医生鉴定,如果完全恢复,那么大概需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那么这场事故到底是谁的责任?

在事件发酵后,网友们也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大致分为这三类。

有人说是女子活该,自己手欠去摸狗,不但害了自己还害了狗主人;


人家睡在那里好好的,打一把伞蹲下去,那么大的压迫感,狗主人也是倒霉。

还有人说:松狮之所以发怒,是因为这对母女并不是单纯的摸狗,而是在拔狗毛,并且这个视频是经过剪辑的。

(说女子活该豆沙能理解,但说女子故意去拔狗毛,豆沙很疑惑,喜欢狗的人怎么会闲着没事去拔人家毛?那不是故意惹怒狗吗?

再者拔狗毛有什么用?而且会有什么人去剪辑这段监控视频?如果是女子的家人故意为之,那也应该拿出证据,而不是毫无根据的听风就是雨)

第二类网友认为,狗主人的责任更大一点。

这位网友说到:“自己养的狗会攻击人应该很清楚,应该对狗进行控制,不应该放养,应该赔偿所有费用”。

这位四川的网友认为:“松狮犬是性格最不稳定的犬种之一,很多地方都禁养,连狗证都办不了,每年松狮伤人事件也数不胜数,就连主人也不惯着”。

也有人现身说法称,他朋友家的姑姑就养了一只松狮犬,结果给它收拾狗盆时,弯腰的那一瞬间,狗狗把她的眼睛要出来一只。

第三类网友则认为双方都有责任。

本来狗狗就是会咬人的动物,这只狗狗本来很温顺,但是由于女子撑着伞让它感受到恐惧和威胁,所以才进行反击。

但这件事是母女近距离接触的,所以双方应该共同承担责任。


那么松狮犬属于烈性犬吗?当地允许饲养松狮吗?相关法律又是怎样规定的?

2021年,多个城市和省份已经明确了禁养犬名单。

其中上海、南昌、成都等城市禁养名单包括:藏獒、卡斯罗、斗牛犬、松狮等18个品种。

河北省禁养50个品种,包括:阿拉斯加雪橇犬、金毛猎犬、德国牧羊犬、伯恩山犬等。

而山东省江苏省省等地则分别禁养了17个和12个品种犬只。

被禁养的犬种多为肩高35厘米以上的大型犬,或攻击性较强的犬,虽然松狮属于中型犬,但情绪极为不稳定,在很多地区都是禁养的。

所以事件中的松狮到底属不属于禁养犬,还得看当地的养犬管理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但无论当地是否允许饲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位狗主人都无法逃脱赔偿。

狗咬人赔偿责任判定,是按照《民法典》以侵权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果狗主人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狗咬人,需要全额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是被咬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那么狗主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构成侵权的要素是,狗没牵绳、没戴嘴套,这种情况下咬人的话,那么需要全额承担责任。

但如果是被咬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那么就有可能少承担或者不承担责任。

但这条只适用于非烈性犬的条件下。

如果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造成他人损害的,那么动物饲养人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不论受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或故意,因为不管情形如何,都是狗主人违法法律法规在先。

也就是说,如果事发当地明确松狮为烈性犬,且不允许饲养,而且狗主人又没有对狗进行牵绳和带嘴套,那么无论是不是女子摸狗在先,狗主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因为是他违规养狗在先。

所以最后怎么判,赔偿多少,都得看当地的养犬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第一起宠物犬失控咬人事件了。

就在上个月,温州一49岁的女子,就在自己住处洗衣服时,突然遭到一只阿拉斯加犬的袭击。

事发当天,狗主人放狗出来吃东西,没想到狗却突然失控,导致女子脸部被严重咬伤,其左脸已经完全被撕碎,从下眼睑到颧骨,再到鼻子以及上唇,全都被撕开。

情况十分危急,温州市中心医院的医生花费了5个小时、缝合了500多针才完成手术。

而宠物犬咬人事件频发,究其根本原因,大多数都是由于狗主人不牵绳,也不戴嘴套。

因为在他们眼中,自己家的狗很温顺,是不会咬人的。

他们不仅会把狗当成家人,而且还会和自己同吃同住,更有甚者会将狗狗当成“祖宗”养,不仅好吃好喝的供养着,而且带出去后,也不允许路人对其不尊重。

8月29日,根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四川自贡某小区的张女士,在乘坐电梯时,遭到了邻居夫妇的辱骂,在张女士还嘴后,更是遭到了对方的男女混合双打,对方甚至一度要将她扒光。

而事件的起因,就是她遛狗回家时,狗尾巴不小心扫到了对方的腿上,对方出言不逊,张女士就回怼了回去,双方产生争执后,又升级为肢体冲突。

在张女士的自诉中,双方在撕扯过程中,对方丈夫也加入战场,并且按住自己,还掐住了自己的脖子。

不仅如此,在对方到达楼层后,对方还将其拖到电梯外殴打,甚至还将其衣服和裙子脱掉,导致她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而后在双方报警后,警方便判定双方是互殴,双方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伤痕。

但张女士却不服,因为对方撕扯她的衣服,对其造成了侮辱,所以将此事发在了网上,希望网友能帮自己讨回公道。

甚至还实名投诉办案的民警,声称是民警强制要求她和解的。

而她为了讨回公道,竟还在当地公安局的女厕所吞药自杀,好在发现及时,不然很有可能危及生命。

事情发生到现在,也引起了不小反响,有不少网友表示支持张女士,但也有人认为她是在故意减少自己的错误,事实很有可能并不是那样。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因为打人夫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张女士始终都在撒谎!。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 张女士始终坚称,对方是在电梯里殴打她的,但根据监控显示,双方在电梯内只是吵架,并未动手。


2. 张女士声称对方丈夫扒了自己衣服,实际上对方全程都在拉架,这点她在派出所已经承认了,但在网上却反咬了对方一口。

3. 不是对方返回电梯殴打她,是她一直按着电梯不松手,而且还去与对方争执撕扯,但她却将这段剪辑了,就是因为想替自己和狗子讨回公道。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前后不一致的说法。

总之警方的判定没毛病,而她也在事后20天左右,在账号说明中对举报的民警进行道歉,如今账号已设私密。

张女士遛狗不牵绳在先,在狗碰到对方后也没有进行道歉,而后在双方产生冲突后还试图颠倒黑白、引导舆论,甚至导致处理案件的民警受处分,真是让人无语。

其实无论是江苏女子被松狮犬咬伤,还是该女子因为遛狗不牵绳而引发的冲突,都应该再次引起全社会对宠物管理的深思。

1. 饲养宠物应当遵循规范化管理,办理狗证合法登记,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定时体检打针,在外出时要做好清洁与卫生,狗绳嘴套都是必不可少的。

2. 狗主人要有良好的教育,并且对宠物进行培训,这样才能引导宠物的行为习惯。

3. 社会需要加强宠物养殖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确保宠物养殖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你觉得是女子活该,还是狗主人的责任更大一点?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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